北海盃重型帆船賽
案由:為推動重型帆船運動,並為未來兩岸重型帆船直航預做暖身,
擬藉由本帆船活動與大陸媒體的互動,達到推廣重型帆船的目的。
說明:本活動將會集北部重型帆船約十餘艘,於碧砂漁港集結並於
附近海域辦理比賽,本活動除可有效為重型帆船活動造勢外,
並可透過本會與大陸青島市友會的良好關係,以祝福青島奧運
帆船賽順利成功之表示,吸引大陸媒體前來採訪,此舉將可有
效為我國重型帆船活動曝光,達到推廣重型帆船運動的效果,
並為籌備中的兩岸重型帆船直航交流活動預作暖身。
活動內容說明
一、 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交通部觀光局、基隆市政府。
二、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域運動遊憩發展協會、基隆市帆船委員會
三、 承辦單位:台灣遊艇會
四、 協辦單位:謝國樑委員辦公室、行政院海岸巡防署、基隆長榮桂冠酒店、領袖海洋開發有限公司。
五、 參賽帆船:
1、帆船船型:領有合法船舶執照、具有固定龍骨或水箱壓艙、中央板的各型帆船;
2、安全設備:需具有VHF或主辦單位認可的無線電通聯裝置、輔助動力裝置與必要油量、每位乘員救生衣或助浮衣
3、報名資格:以船為單位,每船參賽選手人數應符合該船執照規定;
4、 計分標準:依照TWPN計分制
六、 活動地點:碧砂漁港及附近海域。
七、 活動時間:2008年7月26、27日。
八、 活動方式:
1、第一天7/26報到、練習-各縣市參賽船隻報到、整備、安全檢
查及帆船航行、帆船競賽講習。
2、第二天 7/27計一個航次,擬由到場長官主持啟航儀式,現場
並由海巡署警艇、台灣水上摩托車安全推廣協會護航以維活動安
全;另由觀攬遊艇提供媒體記者及貴賓至海上觀賞賽程,並賞我
國北部海岸美景,下午並於碧海樓前及遊艇甲板舉行頒獎典禮及
Bar B Q。
九、 獎項:
1、最早抵達終點及前三名優勝者贈送獎盃及獎品。
2、凡報名本賽事全程參與之參加者可獲得大會參賽證書乙張。
十、 報名費用:
1、本賽事報名費每船新台幣1000元,另每人新台幣500元(含飲
水、餐費、保險)。
2、各船於賽事期間停泊碧砂漁港免停泊費。
3、賽事期間提供參賽船隻淡水補給及終航時淡水甲板沖洗。
十一、條款及細則
1、若主辦單位在不能控制之情況下取消活動,大會將會退還全數報
名費用,而其他所引致之額外支出或損失,則概與大會無涉。
2、報名採事前報名制,參賽船舶應於2008/7/18報名截止日前填報
報名表及繳清報名費。
3、若參加者於2008/7/18日後取消報名,或因船照過期無法出港,
所繳報名費概不退還。
4、本活動日為北海岸海象較佳的七月,唯因颱風、惡劣天候等因素,
視現場狀況將由大會決定活動取消或延期。
5、報名各船(各隊)自行判斷是否繼續參賽。
十二、 報名請上台灣遊艇會www.marina.org.tw 下載報名表。
十三、 參加活動者住宿自理,並須自備救生衣、防曬裝備、換洗衣
物及盥洗用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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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7月27日〔台灣帆船俱樂部〕周末帆船賽
航行指示書
壹、規則
本帆船賽依據 ISAF RRS 國際帆船競賽規則 2005~2008 辦理;中文部份以詹前明教練編輯版本為準。
前述 ISAF RRS 規則未竟事宜,以本帆船賽航行指示書及競賽通告優先適用。
航行指示書如有修訂,將於比賽當日上午09:30前張貼於公告欄。
貳、參賽資格
請參照本帆船賽競賽通告中報名相關規定。
本帆船賽參賽選手以船(隊)為單位,以各船(隊)報名表登錄之船長(領隊)一人為代表人。
本帆船賽實施時,各船(隊)自行評估氣象、水文、船況與船(隊)員狀況,依RRS4決定參賽。
參賽各船(隊)應備妥下列安全設備:
一、一個功能正常、燃料充足的引擎;
二、一個功能正常的VHF或行動電話;
三、每名船(隊)員一件救生衣或助浮衣;
船艏不得裝有突出的錨。
比賽中途退出之船(隊),應於退出之時,以VHF或行動電話(電話號碼:0912-345678)通知競賽委員會。
參、航行安全
不論是否在比賽中,參賽帆船應儘可能避免影響商船或作業中船舶;必要通過前述船舶的航道時應距其船艏200公尺、船艉50公尺以上,並以接近直角角度迅速穿越。
參賽船(隊)有違反前述第一款之狀況,競賽委員與仲裁委員得逕予抗議;抗議成立時應予裁罰該航次成績為DSQ。
本帆船賽並未對參賽船(隊)免除IRPCAS責任。
肆、比賽航線
啟航點與終航點,設於碧砂港東側約N25 09 E121 49處;
右舷繞基隆嶼;全航程約7.3NM;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asonwu-sailing/photo?pid=1420&prev=468
往程航向約318、返程航向約156,適合預估風向225西南,或270正西風。
伍、啟航與終航
啟航訊號:RRS26
終航訊號:參賽船(隊)通過終航線時,主競委艇以一短聲音訊表示。
截止終航:於該航次最先終航之船(隊)終航後一小時截止終航。未能於截止終航前終航之參賽船(隊),應啟動引擎儘速返航。
陸、抗議
抗議表可向競賽委員會領取;
抗議截止時間為截止終航後一小時;
提出抗議時,除提交填具之抗議表外,應繳交抗議保證金新台幣一千元;本項抗議保證金於抗議成立後發還抗議人,或於駁回抗議時不予退還,轉捐為比賽贊助金。
截止終航後一個半小時,將於公告欄張貼聽證通知書;
仲裁結論將於仲裁委員會決議後儘快公告。
柒、計分
本帆船賽採TWPN系數計分;以最短修正航行時間為優勝。
捌、通訊
除緊急狀況或退賽聲明外,參賽船(隊)不得使用無線電或行動電話與他船(隊)或任何其他人進行公開或非公開之通訊。
參賽船(隊)應守聽VHF 16或特定頻道,由主辦單位、競委艇或為本帆船賽巡護與救援之單位與個人,為緊急狀況或安全維護作業之必要呼號。
為延賽、流賽、召回或變更航線…等特定賽事廣播,各參賽船(隊)應逕行守聽;若因未聽到前述之廣播所致後果由參賽船(隊)自負。
在未違反RRS41狀況下,參賽船(隊)得以無線電或行動電話詢問前述第三款的訊息。
玖、免責聲明
參加本帆船賽的參賽船(隊)與參賽選手個人,必須自行負擔相關風險。主辦單位不受理任何因參與本賽,於賽前、期間或賽後發生之任何人身傷亡、財損…之一切責任與債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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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有比賽了耶~~~~~~~
走吧~~~~~揚帆出海去
- Jul 16 Wed 2008 23:06
北海盃 重型帆船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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